华中科技大学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坚持把依法治理作为学校治理的基本理念和基本方式,强化组织领导、制度建设、科学管理、宣传教育,扎实推进依法治教、依法办学、依法治校,不断提升学校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为学校事业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加强组织领导,压实工作责任。调整学校依法治校工作领导小组,落实学校主要负责同志推进法治工作第一责任人职责,其他校领导抓分管领域法治工作职责。进一步压实各二级单位法治工作主体责任,建立法治工作联络员队伍,确保法治工作直达“神经末梢”,着力构建上下贯通的依法治校工作体系。持续推进《全面推进依法治校实施纲要》落地落实,制定《进一步加强依法治校工作实施办法》,将法治工作列入学校年度工作要点,每年制定学校法治工作要点,将依法治校融入、贯穿学校工作全过程和各方面。建立健全考核制度,将法治工作成效纳入各二级单位及中层干部年度综合考评,督促各单位以目标为导向,推动法治建设与各项事业共同发展。
加强建章立制,夯实基础保障。修订完善《华中科技大学章程》,全面梳理现有规章制度,构建以根本制度为基础、基本制度为支撑、重要制度为保障,层次分明、全面覆盖的规章制度架构,推动形成以章程为核心,规范统一、分类科学、层次清晰、运行高效的学校规章制度体系。制定《规章制度管理规定》,成立制度建设工作组,统筹规划学校制度建设,着力构建“分层分级”科学管理、“立改废释”规范有序的规章制度管理体系。充分发挥学校各专项工作领导小组、委员会和职能部门职能,探索实施制度立项年度计划,通过加强制度前期论证调研,努力做到各项规章制度于法有据、于章程有据,以制度建设为抓手不断提高学校治理规范化水平。
加强科学决策,完善治理结构。坚持和完善校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进一步优化党委常委会、校长办公会议事规则,明确法务部门参与学校重要决策工作机制,强化决策风险防范能力,切实提高管理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水平。成立学校校务委员会,印发《校务委员会章程》,持续完善内部治理和监管体系。修订完善学术委员会、学位评定委员会章程及议事规则等,不断强化学术治理的规范性。完善教职工、学生代表大会制度,健全教职工提案落实机制和学生参与学校决策机制。加强理事会机构及其制度建设,积极征求校内外相关方面意见,进一步提升学校民主治理水平。定期向师生员工、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离退休同志通报学校重要事项和决策信息,不断加大信息公开力度,广泛听取意见建议,切实保障师生群众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推动更好发挥民主监督在学校治理中的重要作用。
加强法治教育,营造良好氛围。探索构建“顶层设计—部门联动—全面覆盖”的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机制。将法治理论学习和学校法治建设列入党委中心组年度学习研讨计划,及时优化调整学校普法工作领导小组,认真落实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制度,切实增强法治思维和依法治校能力。编制学校“八五”普法规划、年度普法工作清单及各类专项普法方案,推动各二级单位制订和落实学习计划,进一步压实普法责任,强化普法监督,确保法治宣传教育落实落细。在新进教职员工培训和新生入学教育中开展以宪法教育为核心的专题法治教育,将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学校法治理论教学体系,开设好“习近平法治思想概论”专门课程,开展好面向全体学生的法治思想学习教育。定期邀请法律服务志愿者进驻学校社区,开展普法教育和法律援助服务,组织国家安全主题教育活动、“宪法宣传周”、“法制宣传月”等,不断拓宽法治宣传教育渠道,积极营造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浓厚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