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教育部《学位授权点合格评估办法》(学位〔2014〕4号)、《关于开展学位授权点合格评估工作的通知》(学位〔2014〕6号)等文件要求,我校10个学位授权点参加了合格评估,并于近期顺利完成了自我评估工作。
参加合格评估的10个学位授权点中,有应用经济学、社会学、马克思主义理论、新闻传播学、统计学、环境科学与工程、工商管理和管理科学与工程等8个一级学科硕士点;中国古代文学1个二级学科硕士点;工商管理硕士(MBA)1个硕士专业学位点。
根据学校学位授权点合格评估总体方案,各学位授权点围绕培养目标、学位标准、培养方向、师资队伍、科学研究、人才培养、制度建设等方面,于2018年4月30日前完成了自我评估简况表填报、自我评估报告撰写、支撑材料准备、档案资料整理等工作。2018年5月15日-6月1日,各学位授权点分期开展了专家现场评估,共50位校外知名专家(其中含国务院相关学科评议组成员9人)受邀担任评估专家。评估专家通过听取学位授权点的总体汇报、与师生和管理人员座谈、抽查学位论文、查阅有关资料等方式对学位授权点进行了评估,在充分了解学位授权点基本情况后,从学位授权点建设和人才培养等方面提出了诊断式评议意见。学校主要领导、分管校领导、研究生院负责人及有关人员出席了专家评审会。
自我评估是对学位授权点水平和人才培养质量的全面检查,着眼于发现问题,办出特色。学校将根据自我评估的结果,启动学位授权点动态调整机制,通过学位授权点动态调整,实现学科结构优化,强化学位授权点自我监督、自我调整和自我完善意识,推动研究生教育质量保障体系建设,达到持续提升我校研究生教育质量的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