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6年,学校成立发展规划办公室。2009年,学校将发展规划办公室(事业发展规划)改名发展规划处,与学校党政办公室合署办公。2017年,学校将高教研究所并入发展规划处,部门名称改为发展规划处(高教研究所),与党政办公室合署办公。2024年,学校将校学科建设办公室并入发展规划处,设置为独立处级部门,部门名称改为发展规划处(学科建设办公室),校学术委员会秘书处挂靠在本部门。
发展规划处(学科建设办公室)下设发展与改革科、学科建设科和政策研究室三个科室。主要工作职责如下:
一、发展与改革科
1.负责制订学校事业发展规划及中长期发展战略规划,组织规划的实施,并对规划执行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和评估;
2.负责组织开展专项规划与学院规划的制订,审核学校各专项规划,办理学院事业发展规划备案事宜;
3.负责组织论证并提出与学校事业发展目标相适应的学校资源配置建议;
4.负责组织实施学校重大改革发展项目,推动学校综合改革工作;
5.负责现代大学制度研究及学校重要制度建设论证、研究及梳理工作;
6.负责组织开展学校二级教学科研单位设置、调整与优化的论证工作;
7.负责组织实施学校教育统计工作;
8.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学科建设科
1.贯彻落实国家学科建设与学科、学位点评估的方针、政策;
2.负责学校学科整体规划、制度建设、管理协调等;
3.负责各级各类重点学科、交叉学科等学科建设项目的申报、论证、建设和管理工作;
4.负责各类学位授权点和自设学科的申报与动态调整工作;
5.负责上级部门组织的各类学科水平评估,协调组织社会第三方开展学校各类专项学科评估工作;
6.负责校学科建设专门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7.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政策研究室
1.负责组织开展高等教育宏观政策和发展趋势研究,推动学校在教育领域服务国家及地方政府能力升级,主动对接教育管理部门战略研究需求,积极服务国家和地方高等教育发展,定期编辑出版《高等教育研究》杂志;
2.负责学校改革发展研究与决策咨询,强化战略参谋职能,充分发挥“智囊”功能,不定期编辑《高教参考》;
3.组织开展学校教育改革发展相关研究;
4.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四、学术委员会秘书处
1.负责校学术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2.负责校学术委员会有关文件、报告的起草和报送工作等;
3.负责落实校学术委员会对专门委员会的指导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