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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召开《重庆市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若干措施》宣讲会的通知

2021年06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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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二级单位: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评价的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总体方案》以及《重庆市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若干措施》(以下简称《若干措施》)要求,按照中共重庆市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安排,学校将召开《若干措施》宣讲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宣讲主题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特别是教育评价改革的重要讲话精神,学习贯彻《若干措施》具体要求,统一思想、凝聚共识,加快推动我市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各项举措落地生效。

二、宣讲专家

重庆市教育评估院院长 刘云生

三、会议时间

2021年6月17日(星期四)下午2:30。

四、会议地点

博智楼7100报告厅。

五、参会人员

(一)全体在家校领导;

(二)二级学院党政领导班子成员;

(三)各职能部门主要负责人;

(四)独立设置的科研平台主要负责人;

(五)教师及学生代表。

六、注意事项

(一)请各学院分党委(党总支)书记通知到本学院所有参会人员;

(二)请参会人员准时参会,如因特殊原因不能参会,本人向所在分党委(党总支)或部门主要负责人提出书面申请,经分党委(党总支)书记或部门负责人签字盖章、分管(或联系)校领导签字后,于6月16日上午12:00前交党政办公室备案;

(三)请参会人员于6月17日下午14:00开始在博智楼7100门口签到;

(四)请自觉佩戴好口罩,做好防护;会议期间,遵守会场纪律,将通讯工具设置为振动或关闭状态。

联系人:任鹏飞;联系电话:15213103281。

党政办公室(发展规划处)

2021年6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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